內容提要:今日的分析哲學呈現出多元的樣貌。分析哲學強調語言的可分析性,然而問題不僅僅是在哲學思考中確保分析工具的良好運作,而是需要明確,在何種意義上把語言當作理解現實的途徑。
在拒絕了分析/綜合區分的預設之后,分析哲學不再視形而上學為無意義的命題,而是將永恒的形而上學主題重新引入。如果把表述的明晰化、推理形式的有效性,以及對已有論證不斷進行考查、補充和修正看作是分析哲學的風格,那么“分析”和“哲學”之間并非限定與被限定或修飾與被修飾的關系,而是在某種意義上同義。
從這個角度講,分析哲學可以為所有哲學領域貢獻思考的利器。
關鍵詞:分析哲學/語言/邏輯/形而上學
標題注釋: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個人同一性研究的當代發展”(編號18ZDA029)的階段性成果。
分析哲學的樣態在當代發生了很大變化。
分析哲學這一術語通常用來指稱自20世紀初以來,主要在盎格魯—撒克遜國家進行的、雖然名稱各異但都與語言分析有關的哲學研究。
不過,誠如斯特羅所言,“與其說分析哲學是一個抽象的事業,不如說是充滿了個性及其相互競爭的方法與論證的領域。”(Stroll,pp.5-6)它可以被看作世界主要哲學流派之一或一種世界性的哲學趨向,也常被用來表示帶有分析傾向的各哲學流派的總稱。
與許多分類名稱一樣,“分析哲學”這個詞不具有唯一的、普遍認可的精確定義。作為一種理論思潮,分析哲學的構成和內容非常龐雜。
在廣義上,它包括這樣一些學派和哲學,它們的傾向雖可各不相同,但有許多觀點仍是近似、彼此一致和相互聯系的。在狹義上,“分析哲學”也可以更嚴格地用來指某些思想家和思想流派中的某些人或某些觀點。
分析哲學反對傳統哲學那種抽象思辨的研究方式,試圖通過某種“精確的分析”清除哲學論爭中的混亂。
那么,究竟怎樣才是“分析的”?
羅素、摩爾、維特根斯坦、卡爾納普、奎因等人都有論述,且無論劍橋學派還是牛津學派都談到了一些,但并不直截和明朗,而關于分析屬于純粹邏輯的概念還是經驗和語用學的概念,更未取得一致。
這一點也造成了后人對“分析”一詞理解上的分歧。況且,已往的界定即便曾經取得共識,也未必適用于今日的哲學樣貌。
本文試圖根據分析哲學的當代發展,給出在底線意義上理解“分析”的闡釋和論證,亦即,通過對“分析”概念的相關刻畫,一方面展示充分的包容性,將大多數無可爭議地從事分析哲學研究的學者的工作劃歸在“分析哲學”領域中;
另一方面具備有效的區分度,將大多數不能體現分析哲學的研究排除在“分析哲學”領域之外。
其論證策略為:
1.從內涵角度,闡明分析方法在其性質上所具有的獨特特征;
2.從外延角度,把傳統認為的分析哲學所拒斥的主題重新引入并進行考查。

語言在什么意義上具有優先地位?
表面上看,羅素的摹狀詞理論和維特根斯坦的語言游戲論之間,卡爾納普的邏輯句法和自然語言的形式語義學之間,維也納小組反形而上學的排他性論斷和關于必然性/偶然性、可能世界、身心關系等爭論之間,毫無共同之處,特別是對本體論簡潔性的關注與重返包羅萬象的本體論探索(例如關于可能的非實在之物或虛構之物的探索)更像是迥異其趣。
這些看似傾向和理論各異的研究,都被冠以一個共同的名稱——分析哲學,由此展示了它們之間的統一性:從語言角度來探討哲學問題,并通過語言的分析來解決哲學問題。

于是,哲學問題被看作或歸為思想的語言表達問題,語言的意義和性質成為考慮的中心,也被視為開啟所有主要問題解法的關鍵。這始終既是分析哲學反對者攻擊的重點,也是分析哲學支持者最常用的自白。
借用達米特的話,哲學的目標是分析思想的結構,而分析思想唯一合適的方法在于分析語言……(cf.Dummett,p.458)以上兩點為整個分析學派所共同接受。
可以說,分析哲學比哲學的許多其他分支更好地體現了哲學中最深刻傳統的延續。
從古希臘時代起,哲學家們一直就感興趣于理智上富于挑戰的問題:如果實在是靜止的,運動何以可能?宇宙是否有第一因?空間是否有邊界?時間是否真實?語言如何連接世界?等等。
對于這些問題,他們要求人們把一些基本概念甚至日常語言的普通語詞弄明確,使之變得清晰。例如,我們平時使用“正義”“真理”“實在”等這些語詞進行交流時,并沒有就它們的含義做出規定,但對一些基本概念進行分析,是一名哲學家不可回避的挑戰。分析哲學家秉承了這一傳統并使其保持鮮活。
不同于以往的哲學分析方法,分析哲學強調語言的可分析性,它所著重的問題一開始就是對語言的分析。
語言分析方法的前提是承認語言的某種實在性,認為語言和世上實存的事物或關系有某種聯系,而他們試圖尋找到語言、思想與存在之間的穩固而平衡的關聯。作為其努力的顯而易見的結果,語義分析法得到了奠定——從弗雷格的晨星昏星、羅素的法國國王到蒯因的飛馬存在,這些分析范例已成為分析哲學的顯著標志。
同時,從可理解的、不玄乎的事物和常識出發進行探討,成為分析哲學界的普遍共識。摩爾(G.E.Moore)等分析哲學家成功地開啟了與新黑格爾主義截然不同的分析道路,且這一道路迅速地得到傳播和認可。
盡管如此,這樣的說明還不足以把分析哲學的特點顯示出來。
在某種意義上,從蘇格拉底開始,哲學家們就努力去把握他們所使用的語言,把哲學思考聯系于其所使用概念的意義確定方面,甚至將整個哲學活動置于概念產生過程中。
同樣地,語言哲學主題及思想的淵源也可以上溯得很遠:不滿于日常語言功能、訴諸一種理想語言來表達和交流科學思想的看法,早在17世紀就被笛卡爾和萊布尼茨提出過。
到了19世紀,孔德和斯賓塞把拒斥形而上學作為一條原則在他們的實證哲學中提出,并被重新肯定了的貝克萊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的命題。
接著,馬赫將世界歸結為感覺,將感覺歸結為語言,而且在哲學中引進數學描述方法,對語言和思想加以符號化、公式化,實現了他所提出的用最小消耗、盡可能完善地對事實做出陳述的“經濟思維原則”,哲學轉向研究語言的勢態更加明朗。
可見,問題不僅僅是在哲學思考的過程中確保分析工具的良好運作,而且要把這一工具作為完整地理解現實的手段。
然而作為一種復雜的現象,語言本身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來理解。哲學的語言分析本身不等于科學化方法,也即語言的哲學分析跟符號學的分析是不同的。
因此需要明確,在何種意義上分析哲學把語言當作理解現實的手段?
畢竟,“大多數分析哲學家與語言學家沒有什么大的聯系,分析哲學既很少借用語言學術語,也沒有帶給語言學什么東西。
事實上,只是從邏輯的觀點看,語言才獲得了優先地位”。(羅西,第2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接受達米特對分析哲學下的一個定義。達米特認為,分析哲學是后弗雷格的哲學,這個定義既強調了弗雷格對分析哲學形成的歷史性貢獻,又指出,分析哲學自誕生以來一直聯系于弗雷格留傳下來的現代邏輯。
(cf.Dummett,p.666)弗雷格的邏輯及其變化形式是自20世紀初以來分析哲學所經歷各種發展和變化的背景,也是現代分析運動的起點:羅素、維特根斯坦和奎因都受到弗雷格的影響,許多分析哲學可以看作是建立在弗雷格的基礎上,或試圖糾正他的工作。
而實際的情形的確是:只有當邏輯的發展產生了多樣化,澄清了多種互不相同的“邏輯”,才能通過邏輯來觀照語言的所有方面——句法的、語義的以及語用的方面。
嚴格的演繹推理的符號系統所提供的不只是一種表達思想的手段,而且也是思想在其中得以表達出來的語言。
由弗雷格引發的那場革命導致了邏輯學的飛速發展。邏輯學家探討了將經典邏輯和非經典邏輯形式化的各種方式;

他們使用代數方法來刻畫這些邏輯,并借助證明理論及代數學的手段確立了它們的一般特性;
他們把其中一些代數刻畫轉換為語義理論,這些理論旨在陳述出邏輯常項的意義,從而提供某種標準,讓我們借以判定某種形式化是否可靠,亦即它所容許的推理是否都真正有效,或者判定它是否完全,亦即它是否容許所有真正有效的推理。(參見達米特,第16-17頁)
此外,在弗雷格那里,人們進行邏輯分析時是對整個句子賦予某個真值的,因而真值函項語義學只作為一種技術上必要的手段,從外部理解句中各部分的意義。
這意味著如果確定“意義”始于外部,而不是從內省的經驗抽象出“意義”,那么人們雖然可以表達說某個詞有指稱是什么意思或把某個指稱賦給某個詞是什么意思,但仍然需要確定或定義包含所考慮的這個詞的句子的真值條件。
也就是說,人們也許知道這個詞有所指,但不知道指的是什么;人們仍然需要尋找融貫的機制,而這個機制依賴于語境,并且以判斷的方式指派真值。后繼的哲學家不斷地闡發和發展語境原則,其愿望正在于聚焦弗雷格的反心理主義的立場,提供非內省哲學的可能性。(cf.Costreie,pp.287-301)
伴隨著對經典邏輯的擴展來展現可能的可靠推理形式以及對有效推理思想的重新理解,論證的內在結構成為現代邏輯關注的焦點。這種結構體現在為微觀與宏觀兩個層面。
微觀結構指演繹論證或歸納論證等邏輯形式,它所探討的是組成論證的諸種陳述的內在結構。例如,演繹邏輯揭示了組成論證的陳述如何基于簡單命題或原子命題,借助真值函數聯結詞、量詞、算子和模態或命題態度聯結詞逐步建立起來。
與之對照,宏觀結構則探討組成論證的陳述以何種方式聯合起來形成一個整體?它們形成什么樣的結構模式?閉合結構、收斂結構、組合結構還是序列結構?其所斷言或支持的主張又受到怎樣的限制?(cf.Freeman,pp.505-527)這些問題的探索構成了圖爾敏(S.Toulmin)、托馬斯(S.N.Thomas)和弗里曼(J.B.Freeman)的核心工作和重要貢獻。

作為分析哲學方法的“分析”
自從蒯因之后,當代分析哲學不再有像羅素、卡爾納普或奧斯汀式的主導人物。
雷舍爾(N.Rescher)在談到20世紀后期哲學的多樣性時,以如下方式總結了這一情境:從前,哲學舞臺由少數幾位大師主導著,當時的哲學就是他們所創造的東西。但是,哲學的這一“英雄時代”已成往事。
我們已進入新的哲學時期,此時,不僅有占支配地位的杰出人物,而且出現了一大批影響較小的人物;不再有顯赫的哲學帝國,哲學景觀更像中世紀的歐洲——由享有王權的貴族和兼任主教的君主所轄的諸多小塊領地的匯集;零星的著名哲學騎士,只是在間或分散的諸城堡中,贏得當地忠實朋友的追隨或遭遇其對手。(cf.Rescher,p.109-113)
20世紀70年代之前,分析哲學的“分析”有特殊的含義,其發展分為三個明顯階段:
第一代邏輯主義哲學家的特長是對語言進行邏輯分析,其目的是用形式語言對日常語言的陳述進行治療和重新公式化;
第二代分析哲學家形成于邏輯主義衰退之時,致力于描述使用語言時的環境、背景和場合;
第三代分析哲學家利用已經超出標準邏輯框架的邏輯體系結構,力圖使日常語言或自然語言邏輯形式化。
但不論采取怎樣的方法論,原則上都堅持:哲學問題是語言問題,即對語言的錯誤使用,表現為混淆了語義的邊界,破壞了使用語言的規則;
因此,解決哲學問題,就是要清楚地說明人們在使用語言時犯了怎樣的錯誤,刻畫清楚語言使用的規則,澄清語義的范圍等。(cf.Mahdawinejad,pp.15-236)并且早期的分析哲學可能只專注于哲學的某一兩個領域,比如語言哲學或科學哲學。
然而在當代,分析哲學已經非常廣泛和多元。
它不僅是英語國家的主要哲學傳統,而且在非英語國家中也正穩步增長;它的觸角幾乎伸向了哲學的所有領域,其思想、立場和方法論都已經多樣化了。(cf.Beaney,pp.20-42)運用“分析哲學”這一詞通常只是為了與海德格爾、德里達、德勒茲等人作對比,或與“哲學史”研究相區別。
“分析”成為“明確化”的代名詞,作為一種普遍性方法逐漸滲入到一切哲學活動中——各個學派都有解答的權利和義務;人們也都可以從各自不同的立場出發,對“分析”這個同一主題做出回答。
也正因此,分析哲學如今盛行于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區。而把整個分析哲學統一起來的是,它全神貫注于對合理性的理性討論。后者是任何對當代文化問題認真地懷有興趣的人都必須面對的話題,它們遍及科學研究、日常行動決策、語言使用、對人類精神活動的反思等等所有領域中的合理性。
與之相關,不得不提及的是,人們常常把分析哲學泛稱為“英美”哲學,這樣的理解產生了一種對歷史的嚴重歪曲。
把一族以方法為特征的探究方式(即“分析的”),與另一個靠地理位置來區隔的傳統(即“歐陸的”)相對照,這種做法是寬泛和模糊的。
在20世紀,不止一種潮流對分析哲學的形成做出貢獻,“而在希特勒上臺前,與其把分析哲學看作一種英國現象,不如看作一種中歐現象”(達米特,第2頁),因為分析哲學中心向美國的轉移主要是政治事件即納粹政權的長期影響。
這并不是說兩者之間可以彼此割離或完全無關,而是說,只有在看清它們彼此區別的基礎上,才能看清它們之間的聯系。
那么,如何辨識作為分析哲學方法的“分析”呢?
今天,當人們稱自己所做的是分析哲學,存在一個底線標準,即重視語言的清晰性,重視分析和論證。這樣的界限是為了跟以下哲學區分開來:即不追求清晰的概念,不重視論證分析,使用一種含混、晦澀的語言或文學式的語言來代替哲學論證。
例如,坎普(G.Kemp)認為,分析哲學要求其論證:
1)運用有效的推理形式;
2)使用清晰、準確的語言進行表述,并且盡可能使之曉暢直白。(cf.Kemp,pp.699-700)那么,怎樣就算清晰呢?在馬蒂尼奇(A.P.Martinich)就是盡量避免歧義性(ambiguity)、含糊性(vagueness)和不確定性(indeterminateness)。(cf.Martinich,pp.195-196)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分析哲學將邏輯等形式化方法作為工具手段。
在對話和討論中,交談的各方必須澄清他們的觀點,一步步修正對方不全面或不確切的表述,最后得到一個意義清晰的論點;也可以嘗試自問自答,從你自認為是正確的回答開始,然后找出反例,一步步逼近你對問題的認知:
1.明確問題。例如:“是什么使得某物成為X?”“認定某物是X的依據是什么?”“使某物成為X在邏輯上如何可能?”“X與Y之間的邏輯關系究竟是什么?”
2.提出假說。詳細說明適用所提問題的概念的充分或必要條件,確定當且僅當且被這個概念使用的事物所擁有的所有特征。
3.推導待檢驗的結論。此種結論具有如下形式:如果假說H為真,那么概念X就可以適用于這種情況。例如:“如果這個假說為真,結果會怎樣?”“它蘊涵了什么?”“它使我們不得不接受什么?”
4.對假設進行檢驗,即判斷這個概念是否適用于假設的那種情況。
5.接受或拒絕假說。如果該概念適用于你設想的那種情況,那么就有理由認為它為真,否則就有理由認為它為假。如果是后一種情況,你應該要么拋棄這個假說,要么回到第2步對它進行修正。
總體說來,哲學家大致都認為分析哲學的風格應當滿足:
1)文字清晰、明確,不詰屈聱牙;
2)論證有效(valid)、健全(sound)、易識別、融貫,讓大多數哲學家覺得有理有據、使人信服;
3)邏輯的分析手段。當然,關于如何理解分析哲學中對于語言和邏輯的“偏好”,當代哲學家也有不同的理解,如威廉姆森(T.Williamson)對于“語言轉向”和“概念轉向”的論述,斯塔爾納克(R.Stalnaker)對于模態邏輯的形而上學本質的探討,等等。
不過無論如何,分析哲學注重對人類知識和信念體系中各種命題和概念的準確分析和使用,強調論證的嚴謹性。語言的清晰化雖然不能算是分析哲學的獨有特征,但分析哲學力圖創造一個人人共享的哲學文本,并首開先河要求哲學像科學一樣精確,像科學一樣也能夠形成不斷進步的共同體。

形而上學主題的重新引入
對“分析”的分析不能回避關于形而上學問題的討論。分析哲學在整個20世紀成為占主導地位的哲學思潮。從思想史的角度看,這種現象的起因受到了科學飛速發展的影響,后者沖擊了哲學原有的形而上學體系。
由于科學的巨大進展,哲學家發現自己在關于“什么是真”的問題上已經非常乏力,他們不再認為自己有能力發現關于世界和人的本質的知識——發現事實是科學家的任務。
哲學家的職責不是像黑格爾那樣,提出龐大的理論體系,也不是提出有關“實在是什么”的命題。而關于“實在是什么”“什么是真”“什么是世界的本原”和“什么是人的本質”等問題,正是形而上學傳統的研究領域。
在早期分析哲學中,先后出現了兩股明顯的反形而上學思潮:
第一波是世紀初羅素和摩爾對觀念論的反叛;
第二波是30年代后邏輯經驗主義對形而上學全面的拒斥,尤其是指責傳統哲學家(形而上學家)文本晦澀、用詞生僻。分析哲學與形而上學的對立,某種程度上是延續了經驗主義對超驗事物的拒斥。
較為引人注目的是卡爾納普與奎因之間經歷的一個著名爭論:是否存在合理的形而上學問題。對此,卡爾納普的回答是:沒有;奎因的回答是:有。
卡爾納普反駁形而上學的理由是:存在兩種問題,一種是內在問題(internalquestion)是在某一語言框架下提出的問題,因此可以在語言框架內部得到回答;另一種是外部問題(externalquestion),即關于語言框架本身的問題,不能在該語言框架內得到回答。
任何形而上學問題都是外部問題,是關于語言用法的實踐問題,不能在語言框架內回答,沒有一個確切的是或否的答案。不能在語言框架內回答的問題都沒有意義,因此形而上學問題沒有意義,進而不存在合理的形而上學領域。
就嚴格的邏輯意義來說,提出一個問題就是給出一個命題,并提出判定這個命題(或它的否定式)為真的任務。“只有給出了一個命題的符號,即由語詞或其他符號構成的語句,才能給出這個命題”,而形而上學命題“只具有語句的外在結構”,它們雖被認為是語句,但實際上不屬于語句。
只有對象的構造式——把此對象的命題翻譯為基本對象即原初經驗關系的命題的規則——才給這些命題一種可證實的意義。但形而上學的概念和命題是超越經驗的,不可能在一個建立于直接經驗之上的構造系統中構造出來,不能被翻譯為原初經驗關系的命題,(參見卡爾納普,第322-323頁)因此屬于似是而非的無意義的陳述。
奎因則進行了反駁。他認為,之所以把形而上學看作無意義的命題,是預設了分析與綜合的區分,即“在分析的或獨立于事實的意義真理與綜合的或基于事實的真理之間存在某種根本的分裂”,但任何科學家的理論學說,都包含著某種本體論的前提,這不是關乎事實,而是關乎為科學選擇一種方便的語言形式、一個方便的概念體系或結構。
(cf.Quine,pp.20-43)這場爭論之后,大多數哲學家認為奎因對卡爾納普的批評成立。(cf.Price,pp.320-346)形而上學雖不能提供關于實在本身的任何知識,但是一種認識實在的學問,它以不同于科學經驗方法的那種哲學特有的思想方法來認識實在。
奎因和斯特勞森(P.F.Strawson),兩人分別從邏輯經驗主義和日常語言學派中把形而上學拯救出來。
斯特勞森對以后的形而上學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殊相和相關的同一性方面,后者被威金斯(D.Wiggins)更為充分地探討。奎因的影響不單單是一些具體的形而上學觀點,比如唯名論,時空四維主義等,遠為重要的是,他的本體論承諾在分析哲學內為各種形而上學打開通行特許途徑,即便它們中的一些已經聲名狼藉。
關于形而上學的發展,摩爾(A.W.Moore)甚至覺得卡爾納普、奎因和劉易斯(D.Lewis)的關系有些類似于近代哲學中休謨、康德與費希特或黑格爾的關系。(cf.Moore,pp.331)
綜上不難看出,分析哲學的某些學派不等同于分析哲學這個廣泛且多樣化的運動,其反形而上學的情形也因流派、階段、類別的不同而各異,因此某些分析哲學學派反形而上學不等同于分析哲學反形而上學,而是需要明確何人在反、如何反以及反何種類型的形而上學;有些反形而上學觀點其實是以一種新的非形而上學的方式觸及或接近具有形而上學性質的問題。
況且形而上學是就其內容而言區分于認識論、倫理學、政治哲學等哲學分支;而分析哲學是就其研究方法(或風格)區別于現象學、實驗哲學等哲學分支。
也就是說,內容上重視形而上學問題,方法上重視邏輯化的嚴格分析構成了兩者的特征。它們分屬于不同的范疇或方面,當然也就不存在非此即彼的排斥關系。
分析的形而上學擯棄了傳統思辨的形而上學,但把形而上學的主題重新引入分析哲學的論域。
按照齊默曼(D.W.Zimmerman)的歸納,至少包括三條進路:
1)以齊碩姆(R.M.Chisholm)、克里普克和劉易斯為代表;
2)新潮流形而上學家(NewWaveMetaphysician),以普特南和麥克道威爾為代表;
3)通過分析哲學方法論重新回到德國古典哲學文本去探討那些問題。
(cf.Zimmerman,pp.ix-xxii)而達米特則構建了用以探究形而上學爭論所需的邏輯基礎。他認為在構筑這樣一個基礎的過程中,我們必須在我們通常視為當然的東西之下進行挖掘,這些東西是在沒有弄清我們關于語詞的意義,尤其是關于邏輯常項的意義的假定的情況下被接受下來的。(參見達米特,第7-13頁)在他看來,實在論與反實在論的形而上學爭論的實質在于語義學之爭、意義理論之爭以及真概念之爭。
20世紀末期,各種各樣的“自然主義”借助于物理學、認知科學、心理學或生物學等,已經產生變得相當熱門。
在跨學科運動越來越頻繁的今天,分析哲學的分析性體現在哪里?哲學問題與經驗問題或哲學方法與經驗方法之間范疇性的差異會消失嗎?分析哲學與科學是否不再有截然的區分?大數據時代,追求本質是否可以被收集事實而取代?
這些問題的回答如同問題本身一樣開放。分析哲學的確跟現代科學密不可分地結合在一起,最典型地保持著哲學和科學相互依存的關系。
不過,盡管分析哲學頻繁地被聲稱為“科學的”,但它在根本上是一項人文的事業,正因如此,在與自己的過去具有緊密關聯方面,它是不同于科學的,表現在:分析哲學如今處理的許多問題古已有之,例如存在是一種屬性嗎?如何能夠有意義地或真實地談論非存在?兩個真實的同一句怎樣在意義上做出區分?
科學的進步依賴于各分支科學取得的進步,但是,為什么不同的分支有時會聲稱截然相反的論斷?
這是因為,任何一門分支科學都無法解決上述所提出的問題。形而上學的功能不是進行具體的科學探究,而是為事物是其所是的原因提供一種總體性的概念。包括把科學與日常經驗進行調和的嘗試。每門科學都運用日常經驗,它們通過觀察提出論斷,但觀察本身的內在特征卻沒有被科學所觸及。
然而,一個健全的世界圖景,不僅應包含被觀察、被描述的世界,還應包含觀察本身與觀察者之間的內在本質和關聯,而對后者的探索屬于分析的形而上學領域。
所以,我們無法僅憑科學知識就終結哲學討論。我們可以把“存在哪些自然律”這個問題交給科學家,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僅僅借助科學就知道“什么是自然律”;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前一個問題基于經驗,但對它的某些回答總是預設了對后一個問題的某些回答。(cf.Lowe,pp.99-109)除非我們腦海中已經擁有某種對“自然律”這個概念的理解,否則我們不可能知道哪些自然律存在。
每人都在心里將自然律看成這樣或那樣的東西,不同的科學家有不同的想法,這就是為什么要給出一套清晰的形而上學觀點和推理的原因。哲學家是從哲學入手處理一般性的實在論問題,如果我們從根本上就是工具主義者,那么不論科學理論怎樣成熟,我們都無法確定這些理論是否反映世界真相,也無法確定這些理論所假設的不可直接觀察的實體是否真實。
人們常常抱怨哲學不像科學那樣具有明顯的進步。柏拉圖提出的主要問題今天仍在討論,但是,仍未找到普遍可接受的解決方案。后者只在共同的前提或推理原則的框架內才有可能,而爭論之所以不斷,就是因為這種框架尚不存在。
哲學的進步,在于容納新的問題;在于闡釋和審視已有論證;在于更為仔細地探索可能性;在于拒絕未經推敲的前提等等。相反,哲學衰落的標志是:缺乏對廣為接受的理論的質疑,削弱問題討論的多樣性,混淆或模糊重要的邊界,放棄探究有爭議的原則以及延續沉悶的寂靜。
同時,常常聽到一種詬病的聲音,指出分析哲學“過于瑣碎、論辯多于沉思”,這個批評值得我們認真反思。
隨著學術發展,哲學問題形成了一系列嚴密的共同體規范,也設置了望而生畏的知識門檻,但哲學探究的思想內核對于每個人都是公開而平等的。學術工作的細化和技術化無疑為研究提供了便利,但在某種程度上也加深了壁壘。
分析哲學的敏銳與犀利應該體現沉思的洞見,而非僅僅停留于“為辯論而辯論”,其所處理的話題,應該能夠關聯到哲學上意義顯著的結論。
事實上,人們在日常生活里都希望克服對問題模糊不清的認識,達到明白準確的理解。如果把這種明確化的思想活動稱作“分析”,那么這種意義上的分析在其他科學中也會出現。
不過,需要注意:雖然分析對于科學來講是十分必要的,但分析本身在科學中只不過是一種手段,科學的目的只在于構造理論;而對于哲學來講,分析就非手段而是目的本身了。
從這個意義上說,分析哲學的方法并不限于分析哲學本身,而可以成為哲學領域的共同方法。
作為一門講道理的學問,關于哲學的教學不是簡單地宣布理論主張,而應引領思考品質鍛煉的途徑,喚醒人們對自己生活和人生的自覺反思,最大限度地發掘和提升生命的意義。哲學研究的一大弊端是只注重對已有觀點或結論的解讀和闡釋,而較少推理論證訓練,尤其缺少對已有論證的考查、補充和修正。
分析的方法則提供了用來檢驗我們的直覺真理和精神構造物最強有力的工具。
分析風格的現實意義就是為當代的形而上學、認識論或知識論、美學、倫理學、政治哲學等許多哲學領域貢獻思考的利器,讓人們關注如何把話說清楚,如何把道理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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