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天前,深圳的女教師鐘某在登上一輛滴滴順風車后,和家人失去了聯系。次日傍晚,她被確認遭順風車司機劫殺。3天后,杭州蕭山警方曝出,一名專車司機載客時意圖對女乘客不軌,如果不是女乘客機靈,恐怕又是一出悲劇。
網絡打車安全嗎?平臺承諾的種種保障有效嗎?出了車禍保險賠嗎?一時間對網絡打車的安全質疑,如潮水一般涌起。這本該在網絡打車興起之初就予以考慮,但卻因它的便捷便宜一直被忽視。
昨天,記者采訪了滴滴平臺和相關法律人士,你關心的內容都在下面。
關于安全
滴滴司機要經過哪些審核?
兩起事件引發最多的關注是,滴滴平臺在接受司機注冊時,到底有沒有盡到審核的義務?它所稱的一整套安全管理體系到底有沒有發揮作用?
根據滴滴官方今年3月份發布的新版安全工作指引,要在滴滴平臺上注冊成為司機并上路接單,司機要通過一系列審核,這些審核來自于滴滴平臺在法律上的合理審查義務。
比如快車、專車司機的準入年齡標準在22至60周歲,持有相關準駕車型的駕照,超出則自動解約退出,順風車就沒有年齡限制,但須符合國家對機動車駕駛人的年齡要求。其中,成為專車司機需要3年以上駕齡,快車是1年,代駕則要5年以上駕齡。
在申請司機時,用戶須向平臺提供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及行駛證。《指引》中描述,平臺將與國家有關部門合作,對駕駛人準入審核時進行以下嚴格審核與篩查,剔除可能威脅乘客安全的人員。這些項目包括:
三證驗真、犯罪記錄篩查、吸毒和精神病篩查以及交通違法記錄、重大責任事故篩查以及體檢等。其中,犯罪記錄篩查,按照《指引》描述,已于今年3月份實施,目前是針對新注冊司機進行的,而對于已經在平臺上注冊的司機,由于數量龐大,牽涉的相關部門也會比較多,因此逐步篩查需要一定的時間。
而交通違法記錄、重大責任則規定,申請人1年內有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或3年內有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不予準入。但滴滴出行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這塊內容由于主管部門尚未開放查詢,目前還在積極溝通。
關于大數據
安全監管有用嗎?
作為一個互聯網平臺,不實際擁有某一輛具體車輛的滴滴出行,除了審核環節外,更多的是依靠移動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體系,以此作為整個平臺安全保障的依托。而這種模式,也被業界譽為互聯網乃至傳統領域安全管理的一種發展方向。但這種模式和傳統的出租車運營模式相比,顯得更安全嗎?
業內人士指出,通常來說,出租汽車是公司化運營或至少是掛靠在某一家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公司和司機之間,約束性的條款會比較多,司機除了經過嚴格的現場審核外,還會具有一定的培訓和考核,而且目前車輛上安裝的定位系統及攝像頭,直接接入管理部門的監控平臺,這樣的監管雖然比較繁瑣,成本也相對較高,但被證明是有效的。
而目前的專車平臺,平臺本身就不在本地,司機一般是要求通過拍照上傳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更多的是進行非現場的審核。而一旦審核通過,那么其實也僅僅是把一部智能手機和相關證件捆綁在了一起,對于司機和車輛,客觀上還是留下了監管盲區,因為無論是誰,只要拿著這部手機,開著任何一輛車,理論上講都能接單。
前段時間,就出現了一名上海的公交司機在注冊成為滴滴司機后,開著公交車來順道接單這樣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當然,作為高科技互聯網企業,通過“大數據”平臺進行更大規模的安全監管已經成為未來互聯網、甚至傳統領域安全監管的一種趨勢,但就目前情況而言,“大數據”安全監管的有效性仍然存疑。
“大數據要做的并不是亡羊補牢,在事后發現漏洞。”業內人士說,真正的大數據要做的是在危險發生前就產生預警,或將風險及時地剔除掉。
關于責任
滴滴的承諾有效嗎?
對于在用戶乘車中遇到交通事故等安全責任的問題時,滴滴出行相關人士曾表示,滴滴雖然是信息平臺,但是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事故雙方只要有一方處于滴滴訂單服務中,則“滴滴平臺愿意主動承擔相關安全的保障責任”,滴滴愿意主動承擔保險不覆蓋部分的理賠責任。同時,對于符合平臺保障范圍的服務中事故,凡是由該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需要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無論事故責任如何劃分,只要符合墊付范圍的費用,滴滴負責全額墊付。
這樣的商業承諾是否有效,恐怕要打個問號。浙江和義觀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鮑欣媛稱,如果該承諾是滴滴公司面向用戶公開的承諾應該是有效的,但新聞報道中滴滴相關負責人的說法不能等同于滴滴公司的行為,一旦雙方為此發生糾紛上了法庭,滴滴出行的用戶可能面臨一個舉證問題,通常情況下,新聞報道作為證據一般不會被法庭采納。
關于保險
出了事故能賠嗎?
滴滴打車的經營模式主要有四種:出租車模式、快車模式、順風車模式和專車模式。鮑欣媛說,相應地,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也因四種情形而不同。
在出租車模式下,事故的責任承擔跟目前出租車公司承擔責任的模式是一樣的,比較有保障。只要出租車對外以公司名義運營,公司對出租車具有管理責任,公司也確實獲取了一定的收益,出租車公司就理應作為直接的賠償責任主體。出租車公司可以再根據保險合同和公司規定,與保險公司和駕駛員劃分責任。
但在快車模式和順風車模式下,駕駛員和乘客之間都是按照過錯原則擔責,即有多大的過錯承擔多大的責任。由于快車模式可能涉及非法營運的問題,法官對兩種模式下過錯的理解可能不盡相同。比如,在快車模式下,法官可能會認為乘客的過錯除了不當的搭乘行為,還包括應當明確認識到私家車從事營運為非法行為;私家車的安全性能無保障;私家車駕駛人并不具備客運駕駛資格等。但在順風車模式下,乘客的過錯范圍相對會窄一些,排除了選擇非法運營車輛的過錯。
而專車模式下,關于責任承擔更復雜。這種模式是滴滴平臺唯一有抽成的模式,提供服務方包括滴滴平臺、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等各方。由于滴滴本身并不具備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資質,為了規避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滴滴平臺通過“專車使用條款”,將諸多責任推給乘客。但這是不公平的,按照民法過錯責任承擔,提供專車服務的四方都應當對自己的過錯擔責,尤其是其中的滴滴,還可能承擔連帶責任。
和出租車公司相比,滴滴駕駛員個人的賠償能力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保險,但在快車模式、專車模式以及有償的順風車模式下,私家車從事載客營運的業務,屬于改變了車輛的使用性質,從而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增加。按照《保險法》的規定,在保險合同期間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所以,保險公司可以根據法律規定以及相應的保險條款,對此類私車營運發生的車禍導致的乘客受傷或者車損拒絕賠償。
提醒
車牌與手機
顯示不一致的車千萬別坐
對于經常通過滴滴平臺打車出行的用戶,相關負責人也提醒,上車前有幾點一定要仔細觀察確認。首先,千萬不要上與自己手機上描述不一致的車輛。有時司機會告訴你,他換了一輛車或者注冊的車子去保養或維修了,因此開了自己的另一輛或朋友的車來接單。通常,小伙伴們著急出行也沒在意,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就蘊含著巨大的安全風險。5月2日,深圳女教師乘坐滴滴快車遇害案,碰到的就是這種情況。
因此,小伙伴們在手機叫車時,一定要核對自己手機里顯示的車牌號,與來接你的車輛車牌號是否一致,如果司機有照片,也要仔細看看開車司機和平臺提供的司機照片是否一致,碰到不一致的情況,首先應該拒絕乘坐,并立即向平臺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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