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營業執照和實體營業執照區別如下:

1、內容不同。無實體網店營業執照是指針對無實體店的純網店用戶發放的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2、意義不同。較之沒有登記、申領營業執照的網店主要受到的約束更多,但有了工商部門的監管,消費者會更認可,放心購買,有助于打品牌。給沒有實體店鋪的網店頒發營業執照,是貫徹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中的先行先試精神,但在監管程序上也會更加嚴格,而且一旦發現網店超越網絡交易,將重罰。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3、辦理不同。第一張無實體網店營業執照對于規范互聯網商務環境意義重大,今后將鼓勵網店主申領。如果純網店要建實體店,需要到工商部門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子商務活動,適用本法。
本法所稱電子商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法律、行政法規對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金融類產品和服務,利用信息網絡提供新聞信息、音視頻節目、出版以及文化產品等內容方面的服務,不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鼓勵發展電子商務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促進電子商務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推進電子商務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有利于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構建開放型經濟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