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中,消費者買到假貨的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保留證據與商家協商,要求商家退貨退款并賠償;
2、向商家當地工商部門、消費者保護協會投訴;
3、直接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商家。
而海外代購屬于私人交易,難以通過有關部門投訴處理,所以如果損失較大,并且雙方協商不下的話,那么最好是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

起訴時,最好提供以下證據:代購商品憑證、鑒定費單據及鑒定報告、支付代購費的轉賬記錄單及快遞郵寄憑證。
法條解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9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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