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注釋》,批發”指批發商向批發、零售單位及其他企事業、機關單位批量銷售生活用品和生產資料的活動,以及從事進出口貿易和貿易經紀與代理的活動”,零售”指百貨商店、超級市場、專門零售商店、品牌專賣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最終消費者(如居民等)的銷售活動”。
當前,只對少數的特殊商品實行批發零售管理,如藥品、食品、成品油、煙、鹽等,而對于多數的普通商品不再區分批發與零售。
區分批發與零售的意義在于,對于少數實行批發零售管理的特殊商品,如果零售經營者擅自從事批發業務,可以按照超范圍經營處理。
批發商和零售商的區別
批發商
批發商的概念是以前對商人的一種叫法,現在已經逐漸趨向于被淘汰.顧名思義,批發就是一批批進貨,然后往外一批批地發.可見這樣的生意沒有什么計劃,只是一個貨物買賣的概念,而少了管理和控制.所以”批發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沒有服務終端意識的坐商。
零售商
零售商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處于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系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梁,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聲明:本文由網站用戶香香發表,超夢電商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