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傭金?如何計算傭金?
傭金(Commission )是指代理人或經紀人委托人從事交易而收取的報酬。
傭金有雙頭傭、明傭和暗傭之分。
在同筆交易中,中間商向買賣雙方都索取傭金,稱為雙頭傭。
凡在價格中表明含傭若干的即為明傭。
凡在價格中不表明而實際上又由買方或賣方另外約定含傭金若干的即為暗傭。
在進出口外貿業務中,通常是出口商付給銷售代理人或進口商付給購買代理人的傭金。
二、按國際貿易慣例,傭金的計算方法有:
1.按成交金額計算百分比計算。
2.按成交的數量計算,即按每一單位數量給傭金若干。
3.在一定時期內按累計的推銷額或推銷數量計付傭金。若以發票金額為基數計算傭金,其公式如下:
含傭價=凈價/ (1一傭金率)
例如:
1.$1000 per M/T FOB NEW YORK including 3% commission 中的傭金應是:
1,000=凈價/(1-3%)
1000 x(1-3%) =凈價
970=凈價
傭金=1000-970=30美元。
三、賣方采用買方在付款時預先扣除傭金的支付方法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大家著重注意以下問題:
1. 以D/A或D/P方式結算時,若客戶請求賣方在發票中扣除傭金,即把合同中 CIF C3的帶傭價格余款在發票中顯示為CIF的條款,通常可接受客戶的請求,同意在發票中扣除傭金。
因為此類客戶一般既為簽約方又是付款方。但如客戶僅為付款方,不是簽約方,就不能這樣辦理。否則,傭金的歸屬就產生了問題。
2. 以L/C結算時,
客戶既為簽約方又是付款方時,往往在開證就把傭金扣除了, 不會產生再退傭的問題。但執行合同中,要在審批記錄里加以明確記載,注明傭金已扣,以免日后重復退傭。
3. 當客戶僅為付款方而不是簽約方時,應謹慎審查信用證金額,不能允許客戶在信用證中扣除傭金,因此傭金應屬簽約方。除非開證方和簽約方達成協議, 并事先征得賣方的同意,否則不能接受該信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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