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購物平臺看到承諾“假一賠十”的一款茶葉,佛山市順德區容桂街道的關女士心動下單購買了兩件,但在服用后身體出現不適。隨后關女士查了下該茶的配方有藥品原料添加,并且相關廠商、產品許可信息均不能在正規渠道查詢到,遂將該商家告上了法院。近日順德區法院通報該起案件的判決結果,商家退還貨款的同時還按貨款十倍進行了賠償。
順德區法院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涉案產品外包裝上印制的生產廠家是未經依法登記的,生產許可證號也無記錄,因此涉案產品為不合格產品。最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并且綜合商家在網頁承諾的“假一賠十”,順德區法院判定該網上超市退還購物貨款256元,同時按照貨款十倍賠償2560元給關女士。
看完這個案例,有人可能會問,是不是只要買到假貨都能申請“假一賠十”?“假一賠三”如何適用?
要了解清楚這個問題,就首先要明白,“假貨”分為食品和食品以外的一般商品或服務。一般來講,“假一賠十”專門適用于食品安全領域,相關法律規定,消費者購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后,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但是,如果商家為促銷商品而承諾“假一賠十”的,當買賣合同成立時,該承諾依法對經營者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提出“假一賠十”的訴求也適用于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務,因此法院也將依法審查“假一賠十”的具體金額。
而對于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務,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比如明知商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明知商品系假冒商品等,消費者可要求“假一賠三”。
聲明:本文由網站用戶竹子發表,超夢電商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如發現文章、圖片等侵權行為,請聯系我們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