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旺旺使用規則
- 規則類型: 線上互動類
- 發布時間: 2014-01-27
阿里旺旺用戶(以下簡稱“用戶”)使用阿里旺旺的各項行為均需遵守如下所列規則。制定這些規則的目的是:維護阿里旺旺的正常運營秩序,保障用戶的合法權利。在下文中,并未對這些使用規則逐一進行詳細講解,只是舉例介紹了用戶使用阿里旺旺的相關要求和條件。阿里巴巴有權根據《阿里旺旺軟件使用許可協議》的約定,隨時對如下所列規則進行修訂。
一、禁止類行為規則:
(一)有關發送非法消息、廣告消息、垃圾消息方面的禁止類行為規則:
1.以任何方式將阿里旺旺用于發表、傳送、散布或傳播任何法律禁止的、不當的、詐騙性的、褻瀆性的、誹謗性的、淫穢的、粗俗的、暴力的標題、名稱、資料或信息,如虛假的中獎消息;
2.以任何方式將阿里旺旺用于群發任何重復的或未經請求的廣告消息,如中國站賣家店鋪消息、產品或服務消息;
3.以任何方式將阿里旺旺用于調查、競賽、傳銷、兜售侵權商品、群發鏈式郵件、垃圾電子郵件和垃圾消息;
(二)有關危害網絡信息安全方面的禁止類行為規則:
1.通過阿里旺旺進行任何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的行為,以任何方式損壞或破壞阿里旺旺或使其不能運行或超負荷或干擾第三方對阿里旺旺的使用;
2.將阿里旺旺用于傳送含有病毒、木馬、不安全鏈接的文件和圖片,或其他任何可能破壞他人電腦運行或他人財產安全的類似軟件或程序;
3.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訪問任何與阿里旺旺關聯的所有帳戶、計算機系統或網絡;
4.以任何方式獲取、收集用戶并非有意披露的資料或信息,如用戶ID、電子郵件地址、家庭地址等用戶注冊信息;
5.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破解阿里旺旺技術,并開發與之相關的衍生產品、服務、插件、外掛軟件等;
6.制造假身份以誤導、欺騙他人;
(三)有關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方面的禁止類行為規則:
1.以任何方式將阿里旺旺用于傳送或以其他方式實現傳送含有受到知識產權法律保護的圖像、相片、軟件或其他資料的文件,除非用戶擁有或控制著相應的權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授權;
2.通過阿里旺旺傳送文件過程中,偽造或刪除任何作者署名、法律或其他正當的通告、專有設計、產地或軟件來源的標記或傳送的文件中包含的其他資料;
3.通過阿里旺旺誹謗、騷擾、跟蹤、威脅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違反任何適用于阿里旺旺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
二、處罰規則
針對用戶進行上述禁止類行為,我司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以下處罰:
一級處罰: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部分功能,如:2個小時內無法向陌生人發送消息;阿里旺旺等級權限下降等。
二級處罰:限制旺旺登陸至少2個小時。
三級處罰:凍結阿里旺旺會員賬戶(視情節嚴重情況,決定相應的凍結期限);
除上述處罰規則外,阿里巴巴保留采取法律手段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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