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到金融機構辦理業務的朋友都有被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身份證的經歷,甚至被要求填寫個人身份信息。通常來說,個人信息(尤其是家庭地址、聯系電話)都屬于個人隱私,可為什么偏偏需要向金融機構提供呢?下面就給您說說這里其中的道理。
遵守國家法律
客戶身份識別是金融機構的法定義務。我國《反洗錢法》第十六條就規定:
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并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托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并登記。
此外,還特別強調:
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同時,客戶配合金融機構出示身份證件也有法律依據。
我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規定,個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使用實名。同時,不出示本人身份證件或者不使用本人身份證件上的姓名的,金融機構不得為其開立個人存款賬戶。以上這些法規說明,要求客戶出示身份證件、登記客戶基本信息這些工作都是法律規定的,所有金融機構都應該遵守,同時客戶也有配合執行的義務。
維護客戶權益
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護客戶的合法權益。在金融機構存款或者投資理財,用的可都是咱老百姓辛苦攢下的血汗錢,所以金融機構必須保證金融賬戶的安全。身份證、護照等身份證件是政府部門頒發的用于識別客戶身份的法定證件,證件除了記載唯一身份識別號碼以外還有客戶照片,便于金融機構與客戶本人面貌進行一致性核對。
此外,
身份證件本身材質特殊,并有諸多防偽標記,便于金融機構識別證件的真偽。所以,憑借客戶出具的身份證件,可以有效識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避免不法分子冒名頂替真實客戶并非法轉移資金,或者以虛假身份開立賬戶后存入非法資金進行洗錢。金融機構提示客戶出具身份證件,目的就是保護客戶的財產安全。
客戶身份證件過期后及時向金融機構更新信息也是出于賬戶安全考慮。當前社會上的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客戶丟失的身份證件冒名辦理金融業務,而
一旦客戶的身份證件到期更新后,不法分子就無法獲取更新后的證件。所以,客戶證件到期更新后及時向金融機構提供新證件并備案證件信息,金融機構就能據此正常延續對客戶身份的識別結果;相反,如果客戶證件到期后遲遲不向金融機構提供更新后的證件,出于賬戶安全的考慮,金融機構就需要考慮是否存在不法分子前期利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金融業務的可能性。
履行保密義務
金融機構對客戶身份信息具有保密義務。對此,我國《反洗錢法》有明文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信托法》也規定,受托人對委托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托事務的情況和資料負有依法保密的義務。
總之,只有客戶提供身份證件與身份信息,金融機構依法有效識別客戶真實身份、妥善保存客戶身份信息,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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