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稅貨物是什么意思?
其實所謂保稅貨物,就是指經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的貨物。保稅制度在國際貿易中的廣泛應用,使這一制度涉及的保稅貨物成為進出口貨物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它的通關程序與一般進出口貨物有著明顯區別。
保稅貨物和免稅貨物的6大區別:
1、免稅一般是國家政策特許的某些類別的商品或者單位在進口商品時無需繳納進口環節稅,例如軍.用裝備,武器等。
2、保稅則是該進口商品因為需要再出口,因此暫時免征進口環節稅,并由進口商繳納擔保金,在進口商品再出口時,予以返還。
保稅貨物:復運出境,是為了支持和鼓勵出口
免稅貨物:持特定地區、企業,用途支持在國內消費或使用
4、貨物范圍
保稅貨物:物流資產,eg,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
免稅貨物:固定資產,eg,設備,儀器,儀表
5、海關手續
保稅貨物:進口前辦理保稅合同登記備案,海關核發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免稅貨物:進口前辦理免稅申請,海關答發免稅證明
6、海關監管
保稅貨物:時效管理,到年限解除監管
免稅貨物:核銷管理,復運出口解除監管
保稅貨物通關的基本程序包括四個環節:
合同備案-進口貨物-復運出口-核銷結案
保稅貨物具有以下3個特點:
一、備案保稅:備案方可保稅,備案必保稅。(此為保稅前提) 備案原則:
① 合法經營:資格合格、有經營許可、料件不屬禁止范圍(如屬限制類貨物,有許可證)
② 復運出境:流向明確、進出平衡;復運出境這是構成保稅貨物的重要前提。從法律上講,保稅貨物未按一般貨物辦理進口和納稅手續,因此,保稅貨物必須以原狀或加工后產品復運出境,這既是海關對保稅貨物的監管原則,也是經營者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保稅貨物的通關與一般進出口貨物不同,它不是在某一個時間上辦理進口或出口手續后即完成了通關,而是從進境、儲存或加工到復運出境的全過程,只有辦理了這一整個過程的各種海關手續后,才真正完成了保稅貨物的通關。這整個過程都要滿足可以監管。
二、納稅暫緩:(此為保稅內涵)《海關法》第43條規定:“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口或暫時出口的貨物,以及特準進口的保稅貨物,在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繳納相當于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擔保后,將予暫時免納關稅。”保稅貨物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屬于暫時免納,而不是免稅,待貨物最終流向確定后,海關再決定征稅或免稅。
進口時保稅進口,實際出口成品所耗用料件免稅,而不出口使用的料件則征稅、并補交利息,如屬許可證管理,則同時提交許可證。
三、核銷結關:核銷時要確認成品由料件加工、進出平衡(手段:提供單耗資料)。
說起來有點復雜,有不少朋友可能會迷糊。但只要大家按海關部門的要求把整個流程走一遍就熟悉了,經過幾次之后,每個要求細節也會熟練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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