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銷售額確定的基本規則
銷售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稅額。
1、不含稅銷售額
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應當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如果已知的金額含增值稅,應當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1)如何換算?
不含增值稅銷售額 = 含增值稅銷售額 ÷ (1+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
(2)如何判斷已知的金額是否含稅?
①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或稱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不含稅金額;
②價外費用屬于含稅收入,商業企業零售價通常屬于含稅收入,需要并入銷售額并繳納增值稅的包裝物押金屬于含稅收入。
2、價外費用的識別



核定銷售額
特殊情況下,主管稅務機關需要核定銷售額,詳情如下



特殊銷售方式下的貨物銷售額
1、商業折扣

2、“以舊換新”

3、包裝物押金(而非租金)

4、以物易物:雙方均應作購銷處理
銷項稅額(應納稅額):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計算銷項稅額(應納稅額)、依法開具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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