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用人單位在招聘部分崗位時,要求從業者能夠適應不定時出差的工作安排。但要知道,除了工作,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計劃,這些往往安排在雙休日居多,如果出差期間遇雙休日,那么很多計劃就泡湯了,生活也會少了很多樂趣。這時,為了彌補精神上的“損失”,有人不禁會問:出差期間遇雙休日有加班費嗎?該怎么算呢?
出差期間遇雙休日有加班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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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差期間遇到雙休日,勞動者是否能夠收到用人單位支付的加班費需要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如果勞動者在出差的雙休日按照用人單位要求提供了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勞動,用人單位能夠安排補休的,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即可,確實不能補休的,用人單位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加班費。
2、如果勞動者在出差的雙休日未提供勞動,或者執行的并非用人單位所安排的工作,則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應該怎么計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4、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雙休日即法律規定的休息日,因此,如果要追索雙休日出差的加班費,可以按照雙倍日工資計算。
相信以上信息會讓你判斷,自己在外地出差度過雙休日時公司是否應該給予自己加班費。很多用人單位會明確表示出差時會給予調休,因此出差的勞動者在異地度過雙休日雖會打亂原本的生活計劃,但只要單位安排了調休,通常不會有加班費。如果遇到更為復雜的問題,還需要向專業人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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